一、“十三五”規劃指出污泥處理是國內環保治理的三個主攻方向之一”
2015年“十三五”規劃出臺,指出大氣、污水、污泥的治理是今后國內環保處理的三個主攻方向。“十三五”規劃中明確了污泥處理處置目標、任務與布局,建立完善了污泥穩定化與無害化的相關標準,并闡明了要加強監管與激勵機制,全面地為我國未來五年的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做出了重要布局。
二、“水十條”要求“2020年前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2015年4月,由國務院頒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也明確要推進污泥處理處置,要求“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這勢必帶來行業發展的新熱潮,并促進污泥的資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和焚燒處置的發展。
三、《“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明確了投資規模和治理目標
2017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編制了《“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明確了投資規模和具體目標:
“十三五”期間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共投資約5644億元,其中新增或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投資294億元,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80%的濕污泥計)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能力6.01萬噸/日。其中,設市城市4.56萬噸/日,縣城0.92萬噸/日,建制鎮0.53萬噸/日。
到2020年底,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其他城市達到75%;縣城力爭達到60%;重點鎮提高5個百分點,初步實現建制鎮污泥統籌集中處理處置的發展目標。
此外, “十三五”期間各省都對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進行一定上調,各省合計污泥處理處置規模達到6.01萬噸/日。具體來看,廣東省新增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最大,“十三五”期間將新增5353噸/日,城、縣、鎮分別增加4220噸/日、242噸/日、691噸/日。
四、《水污染防治法》施行,政策已經由“重水輕泥”向“泥水并重”轉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污泥處理受到高度重視。隨著環保部將污泥妥善處理處置納入污水總量減排考核,將促進綜合建設投入低、運營效果穩定、資源利用高的技術發展,污泥處理市場有望迎來高速增長, 政策已經由“重水輕泥”向“泥水并重”轉變,驅動了污泥處置的資源化與無害化進程。隨著《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地方政府對提升和保證水環境質量的需求會愈加明確,一方面現有污水廠陸續開始升級改造,以適應更高標準的出水水質標準,另一方面水環境綜合治理也會成為市場主流需求。
五、第一批污泥干化耦合發電試點項目啟動
2018年3月7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意見指出,積極發展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因地制宜,積極推廣生物質能、地熱能供暖;推進城鎮、農村林業廢棄物、工業有機廢水等城鄉廢棄物能源化利用。隨著相關政策的連續出臺,固廢產業特別是生物質耦合處理產業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
2018年6月26日,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聯合下發《關于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項目建設的通知》(國能發電力〔2018〕53號),《通知》要求,依托現役煤電高效發電系統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構筑城鄉生態環保平臺,兜底消納農林廢棄殘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處理廠、水體污泥等生物質資源,破解秸稈田間直焚、污泥垃圾圍城等社會治理難題,促進電力行業特別是煤電的低碳清潔發展。在《通知》的“試點內容”部分支出要開展“燃煤耦合垃圾發電、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主要內容是:
“重點在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等36個重點城市和垃圾、污泥產生量大,土地利用較困難或空問有限,以填埋處置為主的地區,優先選取熱電聯產煤電機組,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發電技改項目。制定運行靈活的耦合工藝方案,充分挖掘煤電機組煙氣、蒸汽熱力利用潛力,垃圾、污泥全程密閉、干化焚燒,干化產生的水蒸汽進行冷凝回收再利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全過程惡臭污染物外泄,惡臭污染物送入鍋爐進行高溫分解,盡可能減少對機組原有燃煤煤質和制粉系統的影響,降低對煤電機組運行安全、運行效率、負荷調節和經濟性的影響。”
六、國內污泥處理收費及補貼政策
2018年,在“十三五”的推動下,環保重要性仍繼續大幅提升,在污泥處置政策方面,區別于前幾年以投資規劃為主的政策導向,預計未來2-3年,將逐步建立全面的收費機制,將污泥處置納入社會成本中。
1、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偏低,無法覆蓋污泥的處置成本
污泥處理本應是與污水處理緊密連接的重要環節,但由于國內環保投入偏頗,使得污泥處理為污水處理廠帶來了“額外”的成本。同我國征收的污水處理費用相比,目前征收的污水處理費用無法解決污泥的處理、處置費用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成本主要包括污水處理廠的生產成本、管網維護成本、泵站提升成本、管理費用及折舊,而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費應是其運行實際消耗的生產要素成本和,但沒有明確污泥處理處置費用。按實際情況,污泥是污水處理的副產物,污水處理應該包括污泥的處理處置。
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的保障措施目的在于確保污泥處理處置能夠長期、穩定地正常運行,緩解我國污泥處理處置給社會造成的環境壓力。目前,我國污水處理費征收已經比較普遍,但并未單獨對污泥處理征收費用。同時,污水處理的收費水平低于發達國家。全國主要城市的居民用水和工業用水價格中,污水處理費占總水價的比重平均在30%左右,而在發達國家這一比重約為50%。對于污水處理廠來說,污水處理的收費甚至不能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可用于污泥處理的投入就更加捉襟見肘。
2、各部委密集出臺污泥處理補貼及鼓勵政策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將污泥處理處置費納入污水處理費。《辦法》指出:
2015年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
隨著污泥處理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費用制定標準,為污泥處理處置收費模式的迚一步完善奠定基礎,污水處理費的提高迚一步保障了污泥處理處置收益,促迚了污泥處理處置行業的収展。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合理提高污水收費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不應低于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的成本。”隨著國家對環保的重視,除了對污泥處理費的落實,在污泥項目補貼方面,全國各地對污泥處置項目也相繼頒布補助政策,鼓勵污泥處置項目建設,并對運營或項目投資以多種方式實行補助。
2019 年 1 月,根據生態環境部、全國工商聯聯合發布了《關于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污泥處置業務的盈利能力有望受益。